广宁县2022年就业失业监测补贴人员公示

发布: admin 来源: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23年06月06日 15:51:39 阅读: -

  广宁县2022年就业失业监测补贴人员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精神,负责就业失业监测任务的工作人员可按每月不高于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增加一项监测任务再提高50元。

  经审核第三方提供的监测员填报情况,罗燕红等监测员符合上述文件有关规定,具体补贴情况详见附件。现将拟申报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3日。

  如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向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0758-8618009

  附件:

       广宁县2022年就业失业监测补贴人员公示.xlsx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