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宁县恒益电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LED户外照明及水下照明高效节能电光源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2月27日至 2023 年3月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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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宁县恒益电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LED户外照明及水下照明高效节能电光源产品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宁县恒益电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肇庆市广宁县横山镇荔垌高新工业园(一期) |
环评机构 | 肇庆一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从事LED照明灯具制造,拟新设注塑及冲压生产线,生产不锈钢外壳、塑料外壳用于LED照明灯具外壳。项目建成后,计划年生产LED户外照明及水下照明高效节能电光源产品100万套、不锈钢外壳10万套、塑料外壳10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废气、灌胶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空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经喷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空排气筒排放。(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冷却水、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三)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或带有隔声、消声的设备,合理布局、安装设备减震垫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四)固废控制措施: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焊渣收集后外卖;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矿物油,收集后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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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