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查询服务
(一)人口信息查询
1、个人因诉讼或寻亲、企事业单位和律师因诉讼需要的查询
(1)办理条件
个人因诉讼或寻亲、企事业单位和律师因诉讼需要查询或核查人口信息的,可申请查询全省户籍人口简项信息。
(2)需审核材料
① 对因寻找亲人等其他需要查询或核查人口信息的,填写《人口信息查询登记表》,应提交申请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查询理由说明和有关印证材料。
② 诉讼原告或被告本人来申请时,应提交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院或仲裁机构等部门出具的材料(必须有注明查询主体和被查询人,下同);委托律师来申请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诉讼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件复印件、法院或仲裁机构等部门出具的材料。
③ 诉讼原告或被告属公司、单位,委托个人来申请的,应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司)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院或仲裁机构等部门出具的材料;委托律师来申请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司)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院或仲裁机构等部门出具的材料。
(3)办理流程
各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东莞、中山在各镇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负责免费提供全省范围内人口信息查询服务工作。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没有对外服务窗口的,可以指定驻地或其他派出所户籍窗口负责。
(二)户籍档案查询
1、机关单位查询
(1)办理条件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需查询户籍档案的,可申请查询。
(2)需审核材料
① 单位公函
② 查询人居民身份证、工作证件
(3)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办结。
2、公民个人查询
(1)办理条件
户籍居民因个人事务,请求查询本人和本人家庭户籍档案的,可申请查询。
(2)需审核材料
① 书面申请报告(陈述事由)
② 本人居民身份证
(3)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