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方向)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16〕16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汇总表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自2020年6月29日至7月8日,共10个自然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广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公示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7月8日
联系单位:广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车背洞达信路6号
邮编:526300
电话:0758-8632878
邮箱:zqgnfpb@163.com
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汇总表
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汇总表.docx
广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