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关于转下达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的通知
肇财建〔2022〕33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肇庆高新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资环〔2021〕12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具体项目、金额和列支科目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2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表
2.2022年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项目明细表
肇庆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1.附件1.2022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