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关于转下达2021年度省财政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
肇财文〔2021〕39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省财政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328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度省财政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补助资金转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1), 支出列“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二、请各县(市、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省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2021年度省财政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分配表
肇庆市财政局
2021年3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1.关于转下达2021年度省财政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肇财文〔2021〕39号).doc
2.2021年度省财政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