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进口贴息事项)的通知

发布: admin 来源: 本网 日期:2022年07月15日 09:26:11 阅读: -

肇财工〔2022〕30号

端州区财政局、肇庆新区财政金融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1〕102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现把中央财政2022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进口贴息事项)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支持外经贸发展相关工作。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4〕36号)、《广东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粤财外〔2015〕120号)等有关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治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发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此外,要组织本级主管部门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于60日内报送市财政局和市级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进口贴息事项)分配表

肇庆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进口贴息事项)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