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五)《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职责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广宁县应急管理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等方式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通过广宁县人民政府互动交流平台(http://www.gdgn.gov.cn/zqgnyj/gkmlpt/index)、电话:0758-8638555、传真号码:0758-8673908进行监督。地址:广东省广宁县南街街道新环城东路,邮编:526300;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广宁县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版)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 广宁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办公室 |
2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领导姓名、职务、分工、履历等 | 办公室 |
| 内设机构 | 内设机构职责 | 办公室 |
3 | 机构职能 | 单位主要职责 | 办公室 |
5 | 联系方式 | 单位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网址、邮箱等 | 办公室 |
6 | 部门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广宁县应急管理局制定或牵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解读;转载应急管理部、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肇庆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规范性文件及解读; | 各股室、中心 |
7 | 其他文件 | 除规范性文件,属于主动公开性质的其他文件 | 各股室、中心 |
8 | 行政执法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信息 |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股 |
9 |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相关信息 | 行政法规股 |
11 |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除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随机抽查外的其他行政行为有关信息 | 各股室、中心 |
12 | 办事指南 | — | 网上服务窗口相关服务事项办理信息 | 行政法规股 |
13 | 工作动态 | — | 重要会议、领导活动等工作动态信息 | 各股室、中心 |
14 | 财政预决算 | — | 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相关信息 | 办公室 |
15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信息 | 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转载应急管理部和各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网站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股 |
| 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 | 本地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转载国内外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 |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股 |
16 | 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 | 针对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开展的部署通知、要求等 |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股、综合协调股 |
17 |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曝光信息 | 本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转载上级应急管理部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信息 |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股 |
18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防汛抗旱防风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 防汛抗旱防风和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动态 | 应急指挥中心、汛旱风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火灾防治管理股 |
21 | 其他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相关招聘信息 | 各股室、中心 |
22 | 财政信息 | “三公”经费预算决算等 | 办公室 |
23 | 党建工作 | 党建工作相关工作动态 | 办公室 |
25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