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广宁县2022年度农技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广东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下达我县2022年基层农技培育专项资金15.6万元,培训52名农技人员。为高质量完成这项培训任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现公开遴选广宁县2022年基层农技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公告如下:
一、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一)必须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目录的培训机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3年农民培训工作经验。
(二)具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三)能满足电商教学的要求,与2 个以上省级以上电商基地联合的培训机构,组织学员到省级以上电商基地参观、交流、学习。
(四)能满足农业实训教学的要求,与2个以上由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省级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基地合作,高标准高质量进行实训、参观、交流和学习等实训教学。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
二、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提交上述遴选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与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培训资质、申请书、培训方案、资金使用计划等。
三、其他要求
1、遵守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对培训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2、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负责所有验收、考核的完整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提供给项目县组织验收;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报名遴选,并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5月16日前将报名资料邮寄到广宁县农业农村局参加遴选。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达信路6号;联系人:何长青、胡爱群 联系电话:0758-8632732)
广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