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2023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项目入库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21]126号)》要求,现将广宁县2023年乡村驻镇帮镇扶村项目入库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6日,共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广宁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广宁县2023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项目入库情况表 .xls
广宁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