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宁县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涉农资金)调整安排情况
的公示告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21]126号)》及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涉农资金)调整安排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期自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8日,共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广宁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8日
联系单位:广宁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广宁县南街镇达信路6号
电话:0758-8660692
邮箱:gnxxczxj@zhaoqing.gov.cn
附件:1.广宁县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涉农资金)调整安排情况表公告.xlsx
广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