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向公布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了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电子版可广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dgn.gov.cn/)查询。如对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广宁县南街镇中华东路18号,邮编:526300,电话:0758-863276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要求,紧贴政务公开工作中心,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流程,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局加强各领域信息发布内容、时间、频率及程序,深入推进组织机构文件、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工作动态、政务动态、财政预决算、工作报告等信息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发布更新工作。坚决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将我局相关领导分工、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工作计划等重要政务信息进行公开。2022年以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新增主动公开信息133条,其中“组织机构”栏目4条;“规章文件”栏目2条;“行政执法”栏目1条;“财政预决算”栏目3条;“工作动态”栏目52条;“其他”栏目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12条,信用肇庆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7条,“三大领域公开”栏目4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断规范办理流程,提升办理质量。2022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宗。
(三)对政府信息进行管理的情况。在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公开与发改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及解读文件。2022年,我局未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机制,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实效性、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的情况。根据我局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人员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和困难。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二是政务公开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按照《条例》要求,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并按有关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发布。二是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立足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培训,更高效地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通知书》,也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