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日,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春季学校食堂检查,重点对学校食堂操作间环境卫生情况、食堂是否落实晨检、留样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持证、进货原料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及“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等进行检查,并督促学校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 同时积极向学校食堂宣传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诚信经营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遵纪守法经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