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县应急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决策部署,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及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要求,现将县应急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
2021年,县应急局坚持政治引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这一个中心,突出抓住“安全生产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这两条主线,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灾害事故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县应急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一是通过参加网络、视频会议、工作会议,组织领导干部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等,通过学习,使县应急局领导干部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二是加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法治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开展专题宣讲等方式,深入推进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教育。
(二)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
县应急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建设,自觉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中央、省、市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县应急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实施。班子成员和责任股室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切实解决依法行政推进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通知》要求,在局领导个人述职报告中增加述法工作报告,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深化改革,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权力运行机制。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公布县应急局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5个,公共服务审批事项14个,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已全部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办证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并委托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业务受理,实行前台受理、后台办理,全流程使用“肇庆市“一门式、一网式”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网上审批。不存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事项。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减少企业办事环节,降低成本,县应急局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缩减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平均压缩办理时限达90%以上,即办事项率达100%,实现零跑动。三是强化执法和诚信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善用系统,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县应急局以“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为主要载体,开展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2021年以来,县应急局通过“信息系统”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任务10项,抽查企业(经营单位)28家,并将检查结果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建立并使用危险化学品监控监测系统,进一步提高了“互联网+监管”能力。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法制审查前置制度,未经法制部门或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的事项不上会、不签批,切实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切实保障规划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2021年,县应急局有关决策均符合相关法律政策规范的规定,无违法决策行为发生。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常态化工作机制。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服务和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2021年,县应急局聘请了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彭玉华为县应急局法律顾问,为县应急局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促进县应急局行政决策规范化、合法化。
(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科学编制执法监察计划。紧紧围绕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主线,进一步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要求,编制了《广宁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根据安全生产风险分类分级、近年来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等实际情况,结合局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对9项重点检查项目,采取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的检查方式,突出监督检查重点,重点对73家重点企业进行了检查,以“强执法、树权威”行动为有利抓手,督促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执法效能。二是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0年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等文件要求,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升依法履行职责能力。三是统一执法系统。严格贯彻执行《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不断强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执法系统包含网页端和移动端两部分,大大提升执法便利化。执法系统功能模块涵盖执法基础信息、执法信息录入、执法文书样式和制作规范、证据信息采集、电子印章、数据监测统计以及法律依据和法定期限的预警提示等。行政执法活动(行政许可除外)全部实现电子化执法办案,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四是加强执法监察。以“强执法、树权威”行动为抓手,严格履行法律赋予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对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8起,下达行政处罚款120.53万元。五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对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资格认证及证件申领、持证上岗和证件管理等工作进行硬性规定,坚持做到亮证执法且执法人员均在2人以上,同时不断扩大执法队伍,2021年增加行政执法人员11人,现全局共有持证执法人员25人。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一是畅通渠道,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站内每个服务事项均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根据局信访工作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做好上门、来电、来函信访等接待工作和12345等平台的监管工作,各业务股室和执法股负责具体调处工作。2021年度,县应急局共收到信访举报事件5宗,受理3宗,不受理2宗(均为其他部门监管职责,已告知来电来访群众向相关部门反映),均做到了认真处理。2021年,本单位未发生越级或到县党政机关上访的情况。二是建立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2021年以来县应急局没有需要已送的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三是规范行政行为,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做好行政处罚告知、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和答复工作,2021年以来,县应急局没有被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信息公开。县应急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及时在广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发布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行政执法、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79条。
(七)加强法治学习教育,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开展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制课活动。3月25日、6月4日、6月22日党委书记、局长冯杏文召集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安全生产内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了专题宣讲;2021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期间,党委书记、局长冯杏文带领县应急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活动,并与大家一起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安全生产法》重点内容。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培训5期,组织参加省、市、县开展的《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3次,参与“广东应急”大讲堂学习10期。三是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应急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平台进行专题培训学习考核。2021年,县应急局全体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参与率达100%。四是加强执法人员知识能力考核。根据省、市、县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县应急局根据县司法局工作部署,依托法制教育网按时完成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2021年共有11名执法人员参加考试,全部合格。二多措并举,强化了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思维。
(八)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以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和“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为契机,结合依法行政,努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为重点宣传对象,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8场次、乡村宣传3次、到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8场次,社区居民、企业员工参与人数共计800多人(次),合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600多份。
(九)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组织保障体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及时报告并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按要求呈报了《广宁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在局网站进行公开。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通知》要求,在局领导个人述职报告中增加述法工作报告,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县应急局主要领导2021年通过局班子会议听取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1次,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县应急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在工作中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基础较为薄弱。部门执法人员数量偏少,执法水平和执法装备等保障能力仍较薄弱,与执法需求不相匹配。二是普法宣传教育有待提升。企业和社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还不高,普法宣传力度和普法方式多元化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县应急局将继续强力推进法治建设,力求在推进服务型执法上探索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以法治建设促进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打造“法治应急管理”的良好形象,努力推进全县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全局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始终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中。
(二)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强化监管服务意识。坚持“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深入基层一线、深入企业,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在优化服务中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坚持服务在前、执法在后,让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更好的在企业得到贯彻和落实,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应急管理干部培训,不断提升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以及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互联网+监管”能力,全面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健全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持续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发挥12350监督举报电话作用,及时受理、查处举报投诉问题,强化社会监督,妥善处理好矛盾纠纷,严防群体性事件或者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构建维护良好和谐的法治环境。
广宁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