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照广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工作,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剑平担任组长,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室及各属下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明确了党支部、各股室和属下单位的工作职责,将下属部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时,局党组书记、局长经常听取分管领导及职能股室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积极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对重大案件进行部署、过问,对重点环节进行协调、督办。
(二)加强法治学习
在领导带头学法、模范用法的基础上,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观看视频、个人领学等方式集中学习,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普遍提高。截至12月8日,我局共集中法治学习35次,其中涉及警示教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民法典》学习,党内各类法律法规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起到了表率作用。
全年,我们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肇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宁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作重点,建立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2021年,我局政策法规股根据年度普法工作安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15次,参加人员约450多人次。局执法大队并坚持每月举办一次集训活动,采取分批组织队员进行队伍列操、聘请律师上法律课、对案例分析、案卷制作的注意事项等进行讲解、参加法律考试等形式开展普法工作,强化学习氛围,有效提高了基层城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实操水平。其中,由我局开展的比较大型的、涉及各相关部门、乡镇的集中学法、普法活动共5次,特别是根据宁府函〔2021〕65号《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城管领域第一批已有15个事项下放至镇(街)实行综合执法的实际情况,组织各镇、街综合执法人员到本单位参加关于提高城管领域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的普法培训两次,同时对城管领域事权下放事项、执法人员工作业务等进行了授课,为事权下放“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打下了基础。
(三)健全民主行政决策
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一是根据《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议事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对于涉及本局的重大发展规划、重大执法案件、重大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均严格做到事前充分征求职能股室和分管领导意见,酝酿成熟后报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集体决策;特别是行政处罚案件以及罚款数额较大和复杂疑难的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经局政策法规股与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参与),再报局负责人集体讨论会审查,确保每一个案件法律依据正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
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我局行政审批工作对接县行政服务中心编制了行政审批运行流程图,简化办事流程,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平台管理,在“互联网+监管”、“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主动公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政务信息,利用城市管理相关工作网上公开,切实保障城管服务对象及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我局按照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将行政审批项目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后进一步简化了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方便商企和人民群众同时可以通过线上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线下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综合窗口进行办事,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当天办结”要求。
(四)履行政府职能,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县政府《广宁县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实施方案(2019年—2021年》(宁府函【2020】37号)的工作部署,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点打击各种违法建设、大气污染、占道经营、广告设置等违法行为。2021年,进一步巩固了对城区违规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摊点及学校周边流动摊贩等“六乱行为”进行取缔的成果、疏导及规范管理,抓好违法建设治理,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实现事前引导、事中规范、事后巩固的目标。截至2021年12月22日,我们共立案查处了乱摆卖、乱堆放、乱拉挂等市容市貌类违法案件共33宗,查处违法建设案件32宗。
二是做好行政权力目录清单梳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对行政事项的梳理工作,完成行政许可梳理事项34项;公共服务事项3项;行政处罚事项424项;行政强制事项9项;行政征收事项3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奖励事项1项;其它事项4项。合计梳理完成事项共479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完善职权清单。认真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按照“数字政府”有关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推广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的工作。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依法依规完成行政许可办理工作,截至2021年12月22日,今年共收到行政许可申报数399件,办结395件,不符合管理规定不予受理的32件,没有出现违规审批现象。
三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除去局政策法规股设立法律顾问处,并聘请第三方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严格按照我县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规定执行。在行政诉讼工作中,我们严格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庭审时间与紧急工作不相冲突的情况下,负责领导均出庭应诉。
(五)加强普法宣传
一是利用线上平台,积极利用微信、“悦广宁”APP、电视报刊等,宣传“门前三包”、严禁乱丢烟头、严禁车窗抛物等规定,对查处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并结合4.15、6.26、12.4等宪法日、建党“100周年”纪念日和重大传统节日以及专项依法治理等时间节点,开展国家宪法、疫情防控、国家安全、国家禁毒、《民法典》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派发宣传单张、挂街微信工作群、干部职工群、微信朋友圈等转发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收到了叫较好的普法效果。
二是利用线下互动方式实现普法。一方面,我局建立了干部员工网格巡街普法制度,通过每个网格员挂点一段街道,与沿街商店住户建立微信工作联系群,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在城市工作、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行挂街定点、利用节假日、工余时间上街巡查和普法宣传;另一方面,我们建立的城市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城市志愿者普法引导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志愿者参与城市管理、普法、创文创卫、平安建设等城市志愿服务的热情,倡导社会文明风尚,我们建立和完善了志愿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我局与县城管办、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工商联联合发起的“志愿服务存宁钱,共建共治共享文明城”活动、成立的广宁县城市志愿服务队,在参与城市管理普法、巡街劝导“六乱”活动、文明礼让斑马线志愿岗等活动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2021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学习法律知识还不够深入、不够细致;二是依法行政建设工作方面,各股室间沟通协调还不够紧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领导带头学法的力度,并计划将领导干部学法、普法列入局每周列会,让学法用法成为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质的有效途径。
(二)进一步加大干部职工学法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利用周一集体学习时间,向全体干部职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将主动学习法律成为工作常态,让干部职工知法、守法。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广宁无官、人民至上”理念,根据省、市、县总体部署,不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在法治框架下构建“以人为本、和谐执法”的执法理念。
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2月24日